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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改革来袭,股市迎来新机遇!

重大改革来袭,股市迎来新机遇!

10月9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本次修订主要着眼于规范投资运作、促进权益类基金发展和提升产品运营的灵活性,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基金成立条件、投资风格限制、混合基金的资产配置、指数基金的交易机制以及迷你基金的退出安排。随着市场结构、投资者需求和公募基金产品类型的不断变化,现有制度亟待适应行业的进步。此次修订在持续支持发展的同时,也强调了责任的加强,预期将为市场带来长远利好。

一、降低成立门槛,为权益基金提供逆周期布局的机会 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权益类基金和FOF的成立门槛将显著降低。根据征求意见稿,相关基金的成立门槛将从2亿元和2亿份分别降至5000万元和5000万份。这一变化使得权益基金和FOF在募资阶段更具灵活性,有助于减少管理人为满足成立条件而延迟发行或依赖短期资金的现象。降低门槛旨在为市场调整时的布局提供制度支持,以便投资者能在市场低迷且估值具有吸引力时进行投资,从而避免因短期压力而错失长期机会。同时,这一调整也将改善权益类基金的供给结构,以适应多元化的投资需求,包括不同类型的指数产品以及主题性和长期策略的基金。

二、加强风格一致性管理,保障产品实际风险与定位相符 支持权益基金发展与约束投资风格漂移并非两条独立的政策,而是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业绩基准的约束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全面的管理机制,确保基准能有效反映投资风格、衡量业绩并约束投资行为。基金名称与实际资产配置需一致,以便让投资者了解风险。在名称中提及特定行业或主题的基金需量化具体投资方向,并确保80%以上的资产符合约定的投资方向。而对未显示行业或主题的基金,则需加强分散投资,避免集中于某一领域。这一措施不仅保护了投资者的信息权与选择权,还能促使行业竞争向风险管理和长期回报等方向发展。 尊龙凯时

三、强化运作责任,推动公募基金可持续发展 对于迷你基金,征求意见稿提出,管理人需承担继续运作迷你基金的固定成本,并需建立低规模基金的强制退出机制。这一安排旨在平衡产品存续与持有人利益,防止小规模基金资产受到固定成本的侵蚀。同时,文件拟删除发起式基金在成立三年内规模不足2亿元就必须终止的规定,为需要时间培育的权益基金、养老类产品和特色策略留出发展空间。这些措施的结合,预计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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